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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勾践灭吴》中的几处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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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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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第一册第五单元第18课《勾践灭吴》 1.5.18.2.翟宁, 张燕.关于《勾践灭吴》中的几处翻译.语文教学与研究, 2002(4) 新编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第14篇《勾践灭吴》中有几处翻译,笔者感到有出入。现列举出来,与大家商榷。 第一处:“夫差与之成而去之” 这个句子之前的内容是:“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喜否,曰:‘于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女于此者将进之。’太宰喜否谏曰:‘喜否闻古之伐国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听信太宰喜否的进谏,最终“与之成而去之”。如何理解这句话呢?教学参考书上这样翻译:“吴王夫差就与越国订立了盟约,让文种离开了。”我认为这样翻译不妥,查阅资料《古文鉴赏辞典》,上面这样说:去,“离开”之意。那么“去之”如何理解呢?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之”指代“文种”,“去之”即“使文种离开”。这种理解与教参相同。二是“之”代指“越国”,“去之”即“(夫差)离开了越国”。结合前后文,此句即解释为“吴王夫差就与越国(文种)订立了盟约, (从)越国撤军了。”到底哪种理解合适呢?我认为应该是后一种。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回到课文。文章开头说,越王勾践战败被吴军围困于会稽山,派大夫文种前去吴军讲和。在文种游说过程中,越国始终被吴军团团围住。协议达成之后,文章就不必要画蛇添足说“让文种离开”,因为这时离开与否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协议是否生效,即吴军是否撤离。综上所析,我认为“离之”译为“让文种离开了”不妥当,正确的译文应该是“吴王夫差与越订立了盟约,从越国撤军了”。 第二处:“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 教参上的译文是“下令孤儿、寡妇、患病的人,贫苦和重病的人,由公家出钱供养教育他们的子女。”我认为此句译文有两处明显错误: 其一,“孤子”译为“孤儿”我认为不当。“孤儿”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这样解释:①死了父亲的儿童②死了父母的儿童。既然是“儿童”,那么文中“纳宦其子”又作何解释呢?根据句子结构关系,“纳宦其子”中的“其”明显指代上文的“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孤儿”与“其子”就冲突了。那么应如何解释“孤子”呢?《礼记·大同》中有“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之句,《战国策·赵威后问齐使》中有“哀鳏寡,恤孤独”之句,可见古人常将“鳏寡”并举,泛指两种人: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这样,将“孤子”理解为“鳏”,既符合古人习惯用法,又能与后文“纳宦其子”对应。所以我认为“孤子”理解为“孤儿”明显有误,应当译为“鳏”,即“老而无妻的人”。 其二,“贫病者”,教材注解为“贫苦和患重病的人”,教参也是这样译的。真的应这样理解吗?我们看原文“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句中的“疾疹”一词,书下注解为“患病的人”,而“贫病者”译为“贫苦和患重病的人”,这样,前后文就有重复了。就上下文可知,作者要列举四种不同类型的人,而这里,“贫病者”已含有“疾疹者”,显然译文有错误。“贫”乃“贫困,贫穷”,“病”作何解释呢?“病”字有以下几个义项:①泛指疾病。《韩非子·扁鹊见蔡桓公》中“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②生病,有病。王充《订鬼》中“人病则忧惧”。③弊病,毛病,缺点。司马光《训俭示康》中“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为病”。④羞辱,伤害。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非独见病,亦以病吾子”。⑤担忧,忧虑。《论语·卫灵公》“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⑥疲劳,困苦。柳宗元《捕蛇者说》“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我们认为选择第6 个义项“困苦”最为合适。整个句子理解为:下令鳏夫、寡妇、患病的人、贫穷困苦的人,由公家出钱供养教育他们的子女。这样,译文就令人信服了。 以上是我们在具体教学中感到有疑问的地方,提出来希望能同广大语文教师共同商讨,以期在今后的教学中发现更多更值得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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