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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相”“见”的特殊用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高中语文教与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1



  分析近几年的高考情况,文言虚词考查不会再过多地纠缠于名词术语,而会想方设法地把对虚词的理解落实到对原文的把握上,出题者越来越重视那些有碍于文章阅读的文言虚词,“相”“见”的一些特殊用法正属此种类型。
  “相”充当文言虚词时读作“xiāng”,有两个义项:①[副词],译成“互相”;如: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②[代词],表示动作偏指一方,或从单方面发出,而非互相的关系。如:《孔雀东南飞》:“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其中第二个义项就属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法,正如上例,由于“相”所处的位置是在动词的前面,很多学生会把它翻译成副词“互相”,而实际上,它是代词,是一种宾语前置。如果在翻译时不知道此用法就往往会出错,贺之章的名篇《回乡偶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此处的“相”字翻译成“互相”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的,而你如果知道“相”的第二种用法,那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相”字的这种用法在课文中的例子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见”充当文言虚词时读作“jiàn”也有两个义项:①表示被动,相当于“被”。如《孟子·尽心下》:“盆成括见杀。”《荆轲刺秦王》中“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②放在动词前,表示对自己怎么样。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冀君实或见恕也。”(冀:希望。君实:司马光。或:或许。恕:原谅)今有熟语“见教”(指教我)“见谅”(原谅我)“见示”“见告”(告知我)。应该说,这两种用法都比较特殊。如果不加以正确掌握,势必会变成文言文理解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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