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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4)班法制教育德育专题活动方案
犯罪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走好青春的每一步
班主任:吴建军
活动背景:
萧山地区今年的在校学生犯罪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我校高一学生也
在上星期发生了打人事件。本班学生中也不乏法律意识淡薄者,有些人还在与一些流里流气的人交往,更有一些人还在偷偷地上网吧、游戏厅。为防患于未然,有必要经常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活动目标:
1.以事实为例,明确青少年犯罪的危害性,以及犯罪发生的可能性。
2.分析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犯罪心理。
3.检点自己的行为,防患于未然。
主持人(吴杰 陈攀)
活动过程:
环节一:材料评析
1.主持人开场白:
当我们其乐融融地在学校,在家庭生活的时候,我们从来不会想到我们的行为什么时候可能就违反了法律。而事实上,我们的许多行为其实只差犯罪一步之遥,请大家先看看发下来的材料,或许我们会有一些认识。
2.学生阅读所发有关犯罪的资料(《上溪村少年的黑色五分钟》及何力等杀人事件),分析他们的犯罪成因:是什么导致他们做出这样的举动?怎样走上犯罪的道路的?并进行小组探讨。
3.各小组派代表谈自己的看法与认识。
环节二:小品赏析
1.小品表演:
A.两个学生因为一件小事互不相让,最后开始动手打架。
B.学生乙趁学生甲外出的时候拿了他的钱。
2.分析小品中学生的犯罪动机,
环节三:现身说法
请各小组自由例举在我们身边的法制事例。由各组同学自由发言,谈自己曾有的一些可能导致犯罪的念头或违法小事。并谈谈自己的感受。
环节四:活动总结:
当我们以中学生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规规矩矩地做人的时候,我们觉得法离我们很远。但是当我们由于少年意气,放任自己的时候,那么法就会成为我们的束缚。不要说犯罪离我们很远,其实,我们的很多行为只离犯罪一步之遥,当我们为争一口气而与人拳头上见高下的时候,我们可要想到一拳下去的后果可能是坐几年班房;当我们以为自己重义气而为朋友两肋插刀时,我们可要想到这会是害人害己害朋友,更害了你的家人;当我们为贪图一时的便宜而伸出自己的手时,我们要想到自己把灵魂都给丢掉了。所以,我们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要把这年青的激情利用好,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守法,绝不让自己的人生消耗在牢狱之中。
活动反思:
作为青少年,都是情绪激动,容易冲动的年纪,遇事时很少会去考虑事情的后果,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贴近我们生活的事例,让青少年学生认识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很可能就导致犯罪,与其在牢狱中度过一生,不如在行为发生之前防患于未然,免得自己到时后悔。学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不健全的家庭中出来的孩子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出身的孩子。作为老师,在行为规范上教育约束学生时,我们更不能忽视了从家庭的角度去关心学生,去爱护学生,因为爱是防止犯罪的最佳手段。
附材料:两年前浙江金华一名叫徐力的高中学生把母亲杀害了,2001年4月,湖南衡阳一名叫李毅(化名)的初三学生毒翻全家。7月15日, 又发生了贵州安顺市两名16岁孪生姐妹为“自由”毒死父母的犯罪案件,犯罪情节令人发指,犯罪动因是中考成绩未上重点高中录取线,害怕父母责骂,于是两人竟决定将父母毒死。她们在煮稀饭时将6瓶鼠药放进稀饭里,其父母食用后发生中毒,并很快死去,她们用被子盖在尸体上,从家中拿走存折及2000余元现金和两部手机,跑到外地玩耍。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姐妹无期徒刑。其实在徐力弑母之前,河北就发生了一起初中学生在同学的协助下趁母亲熟睡时用绳子勒死母亲的案件,其直接起因是母亲阻止他成天去电子游戏室玩耍。
湖南的李毅下毒案,有人把其犯罪心理成因归咎于父亲的棍棒教育上。据《中国青年报》(2001年5月29日)报道介绍:“李毅平时学习成绩不佳,好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结交朋友,时常在外打架滋事。李毅的父亲对儿子的学习成绩并不苛求,但对他的品行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只要李毅在外犯了事,回到家往往遭到父亲的暴打。”李毅自己也交代:“父亲总是打我,把我不当人,我这么做只想报复一下,没想后果。”笔者认为仍然不能由此认为父亲的棍棒教育是李毅投毒杀人犯罪心理的主要成因,只是犯罪行为的导火线而已。
如果我们同意李毅自己所说,在下毒时没想后果。那贵州安顺两名孪生姐妹丧心病狂地决定毒死父母亲前,则是经过商量和准备的。在稀饭中下了6瓶鼠药,剂量之大,惟恐父母不死。当地的妇联官员认为“这一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教育失误。”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也是较为片面的。
杀人偿命,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律令。从凶手徐力来看,作案时是高二学生,从小学开始就接受社会道德教育,初中政治课本中法律常识是主要内容之一,高中政治课中已经深入讲述民主法制理论了,说凶手缺乏法制观念和法律常识与事实不符。行凶时母子之间并未发生纠纷,不属一时冲动失手致人死命,而是乘母不备突然袭击,实际也是早存杀心了的。母亲曾打骂过他,就怀恨在心,加上学习有压力,就成了杀人理由?如凶手无精神疾患,则犯罪心理定有一个复杂的形成过程和原因。
再看李毅,作案时临近初中毕业,快满15岁了,也不可能不知道投毒杀人是犯罪。儿子报复父亲能用这种手段的?
上述几个案例中,如果把老子打了儿子、父母责骂了女儿等作为儿子杀害老子、女儿毒死父母这一些犯罪行为的心理成因,哪去年发生在重庆丰都县实验中学的两名初中男生杀死班主任老师的暴行,其犯罪心理成因又作何解释呢?被杀害的教师并未打骂过这两名学生,据这两名学生向警方陈述,只是害怕老师和家长联系,于是就趁老师午睡未关锁房门,进去杀了老师(重庆《涪陵日报》2001年6月6日)。
上述三起案件,都是少年学生杀害父母、师长的案例。无论如何,都有被人指责为家庭教育不当之嫌。但2001年7月发生在北京丰台的14岁男孩残忍杀害11岁女孩的案件,再也不能让我们把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看得太单一了。
“今年7月29日下午,小冯(媒体未点名)路过同学何某家时,看到只有同学的妹妹小何一人在家,于是他顿起杀心。敲门进入何家后,他趁小何不备,从厨房取出杀猪刀猛扎小何的背部,又从院内取来铁锹、啤酒瓶砸她的头,用菜刀切、用电线勒小何的颈部,使小何最终窒息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小冯在法庭上交待,他要杀死小何的原因‘只是因她太讨厌’。11岁的小女孩为何令他讨厌呢?因他‘每次来何家,小何经常骂他,还在背后说他坏话,叫她哥哥不要和他来往。小何父母也曾找自己的家长告状使他挨了骂。’于是就起了要杀人的念头。
杀人前,小冯到厨房拿凶器时还若无其事地自己倒了一杯水喝,杀人后,小冯不慌不忙地伪造了抢劫现场。并交代:‘杀人手段是从电视上学的。’法庭上,小冯轻描淡写地对法官说:‘我知道我错了,但我父母都是残疾人,赔不起,双方都互相谅解一下得了。’好一个恶棍加无赖之徒!仅仅才14岁。”
在这个案件中,姑且不讨论受害人11岁的女孩的是与非。到别人家里去玩,别人不欢迎你,不礼遇你,就想到杀人,并真的把人杀害,这完全是魔鬼的心肠,魔鬼的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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