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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教学要向纵深发展,要上一个新台阶,必须进一步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目标教学同素质教育的关系,这是外部的;二是情感目标分类及同认知目标的关系,这是内部的;本文拟就后一个问题说一些思考性、探讨性的意见,供大家讨论,并望批评和指正。
情感和认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是统一的,是相互联系、渗透、转化的。我们为了更自觉地掌握教学过程的规律,以便更好地认识和驾驭,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素质。这是理论思维的需要,是科学研究的需要,是事物从整体到分解再到整合的发展过程。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B·S·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80年代中期传入我国以后,认知领域的分类及“掌握学习”的策略为我国基础教育战线的同志所接受,并发展为蓬蓬勃勃的目标教学流派。十多年来,教学实践中效果显著,理论研究有所建树。然而,情感目标分类体系始终没有妥善解决。究其原因:一是布卢姆的情感目标分类(接受、反应、价值、组织、性格化)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并不适合中国基础教育的实情,他的理论依据和思维习惯同我们格格不入,以致难以接受,也无法操作,这是十多年的目标教学已经证明了的事实;二是情感目标分类比之于认知目标分类要复杂得多,这在布卢姆《教学目标分类学·情感领域》一书中也是这么认为的。于是,国内热心目标教学的同志在布卢姆等首创的基础上作了种种努力和探索,力图将情感目标分类“中国化”,想找到一条适合于我国分类的路子,以求将目标教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一、过程分类,即按学生情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来分,如“萌发—形成—保持—内化”四分类,设计者对这一分类的界定是:
1.萌发。学生开始察觉到某种刺激或现象,并萌发出留心、关注它的意愿。
2.形成。在关注的基础上,开始对某种刺激或现象做出反应,并形成某种情感体验。
3.保持。对某种刺激或现象所形成的情感反应与体验,不断趋于巩固、固定和持久,表现为反应迅速、频繁、持久。
4.内化。通过持久的固定作用,深深被刺激物或对象所吸引,以至于被卷入,以超常方式作出反应,形成某一价值倾向观点(态度)。②
显然,“四分类”是从布卢姆等人的“五分类”脱胎面来,但它比“五分类”好:一是概念、术语夏适合于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二是情感发生、发展的过程更清晰,阶段间的联系和区别更明显;三是情感目标的实施是一个由低到高的“内化”过程,以形成学生良好的情感素质。我认为这个分类是可取的,应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检验,确定切实可行的分类,使之丰富和完善。“四分类”的问题出在同“要素分类”(后详)扯不清,设计者试图将情感要素和情感形成过程合二而一,这就把问题复杂化了,给实际操作带来“剪不断,理还乱”的困难,看来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二、要素分类,即按情感构成的要素来分,有同志分为六个要素:(l)热爱祖国;(2)唯物辩证观点;②学习动机;(4)学习兴趣;(5)进取精神;(6)审美情趣。③这种分法的好处是:给“清感”内涵以科学的界定,将原本玄乎的“内心体验”对象化、外显化,给教学操作带来了方便,为情感目标的实施提供扎实的基础。这种分类低理论上似可进一步斟酌:
(一)将“唯物辩证观点”纳人情感范畴是否妥当?观点属于思想范畴,思想和情感固然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但毕竟不是一个范畴,不是包容的关系。
(二)将“动机”“兴趣”并列也不妥当,因为兴趣是动机的一部分,“是动机中最活跃、最现实的成分”,两者都是人的需要的动态表现,都是人进行活动时的内部动因,只是兴趣比动机中的其他成分(如意向、意图、信念等)更加情绪化,更现实、更活跃。
其实,要素分类是最实际、最稳定的方案,问题是究竟包含哪些要素?心理学教科书上说:情感包括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④。三个方面又分出好多亚类,如道德感包含爱国主义情感、国际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通、责任感、义务感、事业心、荣誉感、自尊’心等;理智感、美感亦复如是。按照这种分法,理论上固然站得住脚,但实施时却困难重重,如此庞杂的体系如何落实?怎样操作?这些问题都不好解决。
三、层次分类,即按情感发展的层次来分,分成情绪、情感、情操。这种分法的优劣类同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的分法,这里不再赘述。要补充的是:三者的区别都相当“玄乎”,尤其是情绪和情感,分亚类时必然出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操作又怎么办?目标教学是操作性极强的教学流派,不能操作,对目标教学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四、思情分类,将“情感”和“思想”合二为一,构成“思情素质分类体系”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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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情素质
分类简表 |
政治态度:立场、观点、理想、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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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观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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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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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公德、信体观念
法纪观念、劳动观点、行为
规范、责任感、义务 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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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素质:高尚志趣、审美情趣、坚强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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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分法的优点是:①同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将思想、情感素质直接列为教学目标,体现目标教学为素质教育服务的宗旨。②以内容要素为分类标准。要素分类的好处是静态、稳定、测量、操作相对好掌握些6一般说来,广大教师比较欢迎这种分法。这个体系的矛盾是:①“态度”“观念”“品质”都是“素质”的反映,是“素质”的对象化,四者不是同一层面的,不宜并列。②“思想观念”“道德品质”的内涵重叠、交叉,“集体观念”“法纪观念”“劳动观点”不是“思想观念”吗?怎么又归属“道德品质”呢?“观念”和“品质”不是一码事啊!③“心理素质”的内涵和外延不仅仅是“志趣”“情趣”“意志”,还要深广得多,这是众所周知的,毋需我赘述。
分类体系还有一些,它们的性质和特征同上述四种相类似,这里不一一罗列了。
在思考情感目标分类体系时,要不要确定一些基本原则?我想是要的。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考虑一些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分类必须符合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的基本原理。如:概念的确定和阐述在理论上是经得起检验的;分类必须是有序的,因为科学是有序的,只有有序才好驾驭,才有助于教育、教学的实践;等等。
(二)同一性。分类的标准必然是同一个,以保证分类体系的统一、完整。一会儿这个标准,一会儿又是那个标准,逻辑上混乱,分类体系必然矛盾百出,操作又从何说起?
(三)简约性。分类体系,不管是主类(第一层次),还是亚类(第二层次,),都宜简而不宜繁。简,才有利于实施,教学中好落实。认知领域目标分类的经验值得注意,布卢姆摘“六分类”(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国内有同志将它简化为“记忆、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既接受了布卢姆的理论、策略,又适合于我国的教学实际,实验证明效果是好的,理论上也经得起推敲。所以,情感目标的分类也应该简约些。
(四)实用性。目标教学是实用性极强的教学流派,离开了实际操作,目标教学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因为教学目标只有付诸实施才有意义,才有社会价值。没有实现的目标,又有什么意义可言呢?这在目标教学的模式研究中得到很好的证明:凡是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教学模式,它的生命力强。情感目标的分类恐怕也是如此。
倘若上述原则可以成立,我们在构思、设计情感目标分类体系时,不妨作进一步探析:
1、什么是情感?著名学者章志光在他的《心理学》中说:“情感是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与愿望、观点而产生的体验。”⑥而另一位著名心理学家曹日昌先生则说:情感“具有独特的主观体验的形式和外部表现的形式。”⑦可见,情感既是“内心体验”,又是“外部表现”。“内心体验”是难以分解的,即便分解了,测量也是个大问题;“外部表现”是可以分解的,也是可以测量的。
2、布卢姆有一个很精辟的见解值得我们注意:“目标是描述要学生达到的行为。”⑧我们能不能将情感目标限定在“外部表现”和“学生行为”上?在这个基础上来构思我们的情感目标分类体系,这一体系反映的对象就是学生的“情感行为”。如同“认知行为”“认知能力”一样,“情感行为”是可以分解的,且可以组合成一个科学的、适合教学需要的体系。
3、构思情感目标分类体系时,从“情感行为”这个视角来分,可否从三个维度来考虑:(1)对自身情感行为的调控;(2)对别人情感行为的识别;(3)对事物美感的审视。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他所生存的社会关系是一个三维空间,即对自身、对别人和对事物。这样来分,既可以保证分类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又可以体现这个体系的具体性和现实性,情感目标的实施和测量都容易落到实处。倘若这个想法还有点道理的话,维度分类的体系,是否可以作如下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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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目标维
度分类体系 |
对自身情感行为 |
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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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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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别人情感行为 |
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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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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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物美感 |
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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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 |
4、除了维度分类的方案外,我个人觉得过程分类的方案有它独到的好处:①认知目标的分类是按认知发展的过程来设计的,如“记忆→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分类体系。如果情感目标分类体系亦按情感发展的过程来分,两个体系内在逻辑的趋向十分和谐,教学操作时认知、情感的融合比较自然。②三个“过程”的统一,即教学、认知、情感过程三者整合。这有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激励学生的主体功能,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发展变化。
现在的问题是“过程分类体系”该如何构想?我个人倾向于“感受→体验→凝聚→显现”的设想,说明如下:
感受:对外界刺激引起心理反应的肯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和教材所激起的心理反应。倘若这种反应是积极的、肯定的,学生就会接受;反之,学生就会排斥。肯定及排斥都受学生原有的思想观念所制约。这积极、肯定的心理反应就是我们倡导的健康、向上的情感。
体验:在感受的基础上,对情感的反复体验。情感,既有外在的表现,如喜怒哀乐,又有内心的活动,如涌动撞击。成功的教学必然激发学生的情感,撼动他们的心灵。
凝聚:学生对情感的体验日积月累,并且同原有的情感要素相融合,形成学生新的情感体验。这种凝聚的过程,即是数量的变化,也是质量的升华,不断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的情感素质。
显现:学生的情感,一方面是感受、体验,由外而内地吸收、领悟,另一方面是凝聚、显现,由内而外地转化、表现。根据学生表露的情感,不断调整我们的情感教育,以期学生的情感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这两上分类体系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有待于教育、教学实验的检验和目标教学同和的批评、指正。我的这些想法是个读书、思考和“情感目标分类体系研究”课题组(见注①)集体讨论的结果,是初步的、不成熟的东西,拿出来只是为了引起大家讨论的兴趣,也许对目标教学有点作用。
注:①本文经“情感目标分类体系研究”课题组讨论,由我修改写成。课题组成员除我外,尚有康士凯、陈爱平、朱震国、谭轶斌等同志。在此一并致谢。②1998年8月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目标教学理论研讨会”论文集第44页,新疆教科所编。③《语文教学通讯》1998年第1期。④《心理学》,章志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2月版,第290页。⑤《目标教学推广研究分课题进展汇报与今后建议》,河南新乡市教委教研室,1999年3月。⑥同④,第279页。⑦《普通心理学》下册,曹日昌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5月版,第43页。⑧克拉斯沃尔、布卢姆等编《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二分册《情感领域》第69页,华东师大出版社1989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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