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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词语 《少女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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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cheler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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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名。1970年代以手抄本形式在青少年中流传的色情读物[注1]。 该书全长5000-6000字,近似一篇放大的日记。讲述一个少女与三个男人的性关系。她放暑假到乡下姥姥家玩,与外地读书的表哥经常在一起,偶然偷看表哥洗澡,并被其身体所吸引,两人因爱慕而偷尝禁果。后来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又与体育老师发生了关系。后来结了婚仍无法忘怀旧日情事。其中有一些对男女身体器官和性行为的描写。据文革地下文学史家杨健介绍,该小说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时代背景,记叙了主人公(“我”)与表哥认识、热恋,被他所诱惑,肉体接触由远而近,通过两人的三次接触描叙了少女的性启蒙、性经历。作者用有限的艺术语汇讲述她的性恐怖、性经历之后的狂喜,笔调夸耀而张扬,是对“性”的赞歌。忽略其他情节的交代和情感铺陈,而集中笔力专写性事,对性事过程的描写极尽渲染。传抄过程也是该书加工、扩张、变形的过程。有人甚至称其为“性教育手册”。 当年许多初中学生的性启蒙都是通过此书。在文革禁锢、“洁净”、谈性色变的阅读环境中,读到这样的作品,一些学生竞相传抄,并引发早恋风,个别男女青年由此涉足爱河、初尝禁果。被公安部门、负责思想教育的学校、政工部门一致将它归结为青少年滑向性罪错的诱因。为了禁止该书流传,学校经常突击检查课桌,甚至不惜搜书包、搜身以收缴传抄本。对于传抄的首恶者轻则写检讨、处分(记过、留校查看、开除),重到批斗,直至以“流氓罪”被送去劳动教养。反而使此书具有更大的诱惑力。 1998年11月从广东图书批发市场曾流出一种标明“哈尔滨出版社”的,以“七十年代中期轰动中国的禁读手抄本首次面世”相标榜的同名书籍(书号ISBN7-80557-388-4/G·106)。有报道说该书是洁本,其“情节曲折,描写细致,在涉及性知识、性观念、性体验、性行为的地方,用词适当,并无过度渲染和色情的描绘”。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只是假借昔日《少女之心》的名义“谋求轰动效应”、追求商业利润的仿冒作品。 2004年由北京文华图书发展公司(白士弘)策划、摩罗作序、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少女之心》[注2]曾获准印行,一天销售4000册。但在国内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后,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发文通告“各有关出版社,均不得安排此书出版”。据称该书与1998年的同名书如出一辙。 [注1] 杨健认为《少女之心》与《曼娜回忆录》(10000字)是不同的作品(前者专写性事,后者注重情感的反映、变化),但也有人认定两书同物而异名。 [注2] 有人评论说这本260页、10多万字的书只是盗用《少女之心》的名义,与原作没有关系。小说梗概如下:16岁少女黄永红发现母亲与人“通奸”的秘密,写成大字报贴了出去。她与同学多年的男生李国华交往,因误会被老师抓住。黄被送到农村母亲处,竟巧遇同被学校开除的李国华。俩人怀着好奇、冲动开始身体接触,数次探索均不得要领而终。他们的关系被家人发现强制将其分开。此时另一发配农村的姚大明俘获了青春躁动期的黄,使之迷失在爱欲中。后黄李偶然邂逅,因旧情复燃走向越轨。黄李交往被姚大明发现,两人相约以决斗方式解决问题。李失手杀死了姚,继而自杀。黄因此被关进监狱,被威逼诱供写下一摞厚厚认罪书;即《少女之心》。
(参考资料:杨健《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朝华出版社1993年版;甄有财《冒名走江湖》,《中华读书报》1998年12月23日;《文革被定为黄书的手抄本少女之心重现 真伪难辨》,《北京青年报》200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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