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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词语 张志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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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cheler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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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1975)女,天津市人。不准思想年代的思想者。 1950年参加工作,1955年加入中共。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沈阳市委、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供职。 1966年文革以来,虽也过参加造反组织,但目睹老一辈革命家被打倒、受残害,武斗和无序夺权造成普遍混乱,忧心忡忡。1968年冬辽宁省直机关“五七干校”集中在盘锦,她因在支部生活上直抒胸臆的“现行”问题,被送入“学习班”。在多次批斗会上,她仍直言林彪“顶峰论”是错误的,“五一八”讲话是为“大换班、大清洗制造舆论”,“对林彪没有什么信任”。江青不是文艺旗手,“把很多电影、戏剧都批了,现在就剩下几个样板戏,唱唱语录歌,这样搞下去祖国的文化艺术不是越来越枯竭和单调了吗?”认为彭德怀同志上书言事,是党的纪律允许的,不应定为“反党问题”,应该给彭德怀同志平反。并对不应定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应为彭德怀平反、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阶级斗争扩大化、“天天搞宣誓”,坦陈自己的看法。 还认为毛泽东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有错误。……大跃进……不能遵照客观规律……犯了 ‘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 ‘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1969年8月在“交代”问题时,又一次重复阐述了对党和国家命运等重大问题的观点,并交出书面的《交代观点的补充材料》。同年9月24日以“现行反革命”被捕。 入狱后,她仍然坚持信念,写出上万字的“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在审讯中明言“离开了党,就没有个人的前途”;被同时加上脚镣手铐,揪到盘锦游街。1970年5月14日被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死刑(撤换了执行不力的审判员),并为沈阳市法院、省高院核准,因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留个活口”的意见作罢。同年8月2日被改判无期徒刑,并在公审处决大会上陪绑,10月26日被转到沈阳监狱,始终不屈服。抗议监狱对其肆意行凶殴打、无故辱骂、伙食是煤渣沙子的黄馍、不发女犯经期卫生纸、没收钢笔的不人道待遇。被关进单人牢房,精神出现异常。1975年4月3日以未经本人签字的提审记录为根据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不给上诉期。4日被秘密割断喉管,赴难。 因其母郝玉芝的申诉,1978年最高人民法院指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审。1979年3月,中共辽宁省委为其平反昭雪,并追认为革命烈士。随即在《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被称为“思想解放的先驱”。引起了悲剧为什么会发生的普遍反思。《诗刊》社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部应群众的要求,7月2日晚举办赞颂张志新的专题诗歌朗诵演唱会。10月在杭州,浙江越剧二团创作和演出了以张志新事迹为素材的大型越剧《强者之歌》。“张志新烈士事迹展览”于10月5日在沈阳辽宁美术馆展出。雕塑家王官乙为此创作有《玉碎》。黄宗江写了电影剧本,在没有人公开反对的情况下有好几位导演欲拍未遂。2005年中央媒体联合推出《永远的丰碑》栏目,因为没有列入张志新而引起议论。 其夫曾真也是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工作人员,曾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育有女儿曾林、儿子曾彤。1973年被逼离婚。1979年女儿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儿子就读于清华大学。
(参考《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中国大地出版社1993年版,P8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年版P423;陈少京《张志新冤案揭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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