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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词组构成的名词。 意谓稳健、准确、坚决。原指技艺分寸和火候上的掌握、拿捏,后引申为借指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方针,文革时已被推广为打击一切反革命、刑事犯罪分子、运动对象的指导方针。 1950年中共建政之初,毛泽东制定了“对镇压反革命分子,请注意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的方针。打得稳,就是要注意策略;打得准,就是不要杀错;打得狠,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后来被类推为指导一切运动的打击、镇压工作的方针。比如,普遍用于反右、清理阶级队伍等。[注] 但在实际运用里,对打得狠的强调、落实,超过了对打得稳、打得准的强调、落实。如果说在建政之初的镇反中,出于治乱世、用重典,稳定新生政权的迫切需要,还有立足未稳、法制不修等不得已而为之的合理性,还有强调防止错、漏案件、不可扩大打击面的部分积极含义,后来历次运动也延续了这样的政策尺寸,就只剩下消极因素了。因为在清队运动等当时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看来,前者事关路线、感情、态度,后者只是方法、水平问题。方法、水平问题,可以学习、提高;路线、立场、态度问题,则是政治上的大是大非,站在哪一边、必须旗帜鲜明的立场问题。雷厉风行,犯了后一类错误,是左倾,属于认识问题;谨小慎微,犯了前一类错误,是右倾,属于政治问题、组织问题。“宁左勿右”的指导思想更把这种倾向推到了极端。 所谓清队,就是采取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办法,对文革揪出来的地、富、反、坏、右、特务、叛徒、走资派、“国民党残渣余孽”等来一次“层层审查、人人过关”的大清查;是否稳准狠的标准,也都是由群众来掌握的。如何打出气势,打出声威,除恶务尽,不让使坏分子逃脱制裁,总是习惯地被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的。 在这种思维惯性指导下,公安工作和政治运动对打击对象的处理,一般情况都偏于严厉,有扩大化的倾向。被规定为政策条文的“严打”(“严厉打击”的简称)、“从重从快”,就是这一倾向的制度化。举凡认罪态度、民愤、单位意见、领导意图,下达的控制数(百分比),等等,都可以成为从重从快的理由。而每个运动之后,都有大量纠偏、落实政策的善后工作,需要设立专门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办理,就是证明。而所有“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的宣传,就完全成了做做应景样子的官样文章。
[注]从“人民日报’47—97数据库”提供的情况看,该词条1960年代出现的频次达到71.48%,1968年48.85%, 1969年20.66%。而这两年正是批清运动如火如荼的时间。
(参考资料:新华社《济南汽车制造总厂革委会在清理阶级队伍中 用毛主席的政策武装革命群众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人民日报》1969年2月10日;徐来《最高法院部署今年后五个月“严打”整治斗争 依法从重从快 稳准狠打击犯罪》, 《法制日报》200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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