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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本义指部队、机关里担任杂务工作的辅助人员。“人民的勤务员”作为公仆的一种比喻性别称,是中共意识形态对于官员的道德要求。毛泽东在纪念张思德的《为人民服务》中说:“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作为“老三篇”中知名度最高的篇章,影响到文革中官员称呼时尚的变化。 文革初期被用于红卫兵、造反组织负责人的通称,[注]比喻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由勤务员组成的领导集体被称作“勤务组”。革委会初期也被用于指称各级官员。以重新命名的方式,把勤务员作为各级官员划一的正式称呼,代替以前的科层制称谓(部、省、市、县、区;厅、局、处长),强化了反修防修、制止官僚主义是文革主题之一。显示其区别于文革前官僚体制的特征。取消职别后,区别的标识方法就是在“勤务员”前面冠以姓氏,成为“XXX勤务员”,简称“X勤务”。 根据“十六条”所倡导的巴黎公社组织原则,红卫兵、造反队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应该是民主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撤换的公仆。故有此称。选用这一称谓,有与文革前走资派等级森严的官僚主义划清界限的意思。他们初期在打倒走资派的巨大难题压力下,内部权力关系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稳定状态,公仆意识较明确,尚有民主协商和服务人群的观念;但随着在造反行动中使用权力,以夺权为中心,不同组织派别的争斗和大联合攫取权力日趋激烈的进程,出现了各种分化,运用权谋不择手段;他们中不少人也尝到权力的甜头,权力欲急剧膨胀,不少“公仆”变而为追求个人地位、福利的“主人”。 夺权后的组织形式处于摸索阶段时,曾出现各种试行称呼,“革命生产勤务组”就是其中之一。毛泽东曾对勤务员一词换汤不换药的形式主义表示过异议。因此实际上“勤务员”称呼的流行时间并不长。革命委员会普遍成立后,仍有主任、副主任等职别的设置、区别。 这或许意味着毛泽东虽然有对科层制抱有浪漫主义恶感(中国人民解放军曾有取消军衔制的举措,改煤炭“部”为煤炭“科”)的一面,但作为国家权力的最高统治者,对它强化权力的实用功能还是认可的。又例如,他对“上海公社”将牵连国体改变的迅速制止,表明他对大局的掌控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强烈的现实感。
[注] 季羡林先生就曾是北大井冈山(聂元梓的反对派)九纵(东语系)勤务员,事见《牛棚杂忆》。
(参考资料:北京光华木材厂红色造反者《夺权以后》,《人民日报》1967年2月4日;本报讯《革命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人民日报》1967年3月15日;段蟠池、王光启《狠斗“私”字,横扫派性》,《人民日报》196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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