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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1976)吉林省农安县人,本名李云龙。1935年因参加过抗日活动被迫逃亡到青岛,开始作曲作画(署名劫夫)。1937年到延安参加八路军西北战地文艺服务团。次年加入中共。代表作《歌唱二小放牛郎》(1942)、《坚决打他不留情》(1947)、《革命人永远是年轻》(1950)、《我们走在大路上》(1963)、《一代一代往下传》、《蝶恋花》、《沁园春·雪》。1949年后历任东北音专校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兼中国音协辽宁分会主席等职。1964年出版的《劫夫歌曲选》(春风文艺出版社)收录了205首作品,善于融会北方说唱音乐、戏曲音乐艺术手法,故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通俗、质朴、自然、生动的艺术特色,风格热情洋溢、豪迈乐观,时代特点鲜明。与其妻张洛育有三女(李青、李国运、李丹丹)。 1966年9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第一批经官方审定认可的“毛主席语录歌”,包括《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三首歌在“文革”中使用频率极高,被称为“老三段”)等10首里就有8首是他的作品;并被广为传唱。成为“毛主席语录歌”的创始人。这些散不成词、律不成韵的“语录歌”,其特点为尽量将曲调规范化、对称化,在旋律上力求简单而有效果,节拍、调式上极度贫乏。所作歌曲还有《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祝福毛主席万寿无疆》等,为当时的个人崇拜助威造势。文革初期作为走资派受冲击时得到中央文革小组的保护。1968年任沈阳音乐学院革命委员会主任。为林彪诗词《重上井冈山》作曲(1970),并给林彪写了一封表示“永远忠于毛主席,永远忠于林副主席”的感谢信。 1971年10月20日从锦州押到沈阳关进“学习班”进行审查,重点追查只拟了一个标题的《紧跟林主席向前进》(出于推测,为迎接林彪上台准备)。1976年12月17日中午12时许因心脏病发作不幸猝逝于“学习班”。1979年辽宁省纪委于11月20日作出决定:“李劫夫积极投靠林彪反革命阴谋集团……定为严重政治错误,并因其已死,对其处分不再提起。” 1972年初广播电台、电视停播劫夫所作歌曲,直到1980年代《我们走在大路上》等歌曲方始解禁。1997年庆祝香港回归的音乐大会上演唱了《我们走在大路上》。1994年4月1日辽宁在沈阳回龙岗公墓为劫夫举行隆重的骨灰安放仪式。4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新华社记者文章《深深的怀念》。
(参考资料:陈益南《红色音乐家李劫夫在“文革”中》,《南方周末》2004年7月16日;梁茂春《歌曲的“异化”:论李劫夫的“语录歌”创作》,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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