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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性偏正词组。广义地说应该包括了私人生活事务,是围绕个人利益的私人生活。当时观念里,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党、国家、社会)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处理私生活也必须奉行公共生活的原则(革命原则)。但在口语里它较多被用于指个人的婚姻、家庭,习惯上被当作间接提及的委婉语。在2000年代的人看来该词绕着圈子说话,语义模糊,而在文革中人那里却是指向明确没有歧义的。已婚者的“个人问题”就算解决了,如果大龄未婚,就会被看作存在“个人问题”,引来许多人的非议、关心、帮助。 当时没有私生活的概念。因为私生活概念强调个人权利,把私生活与公共生活划了一条界限,认为公共权力无权干涉私生活。私生活、私权利概念的出现,是1990年代告别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滋生以后的社会—精神现象。 这种语义、用法不限于文革,但1990年代以后也渐趋淡漠,以致于消失了。由于个人的权利缺位,他的性、性爱、婚姻,没有正当的位置,更多被视为一种基于习惯、社会安定、人生生命周期的义务和责任。领导、同事、朋友、党团组织都可以介入,把它作为当事人推不开、躲不掉的事务,不停地为你介绍他们以为适合的女朋友。因为这不仅仅是你的私人问题,它关系到你是否按社会公认的标准行事、生活,是否被认定为正常。 1949年以前、1950年代,对老干部的婚姻,组织可以直接干预,以“对革命有贡献”为名,替当事人包办从介绍认识到劝说速成结婚的一应事务。在保密部门(国防工厂、国防科研、公安或担任领导职务)工作的人,确定恋爱对象时,组织要进行政审、甄别,被认定不符合条件的要劝说当事人放弃。如果当事人不接受,就会给自己的正常工作或仕途带来莫大麻烦。即使普通人,也不愿意找一个家庭成分或政治上有问题的配偶。 在文革的思想观念和风气中,个人生活里也有阶级斗争,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死角。王申酉恋爱被学院工宣队发现后,工宣队就赶到女方单位介绍王的政治情况,以制止阶级敌人诓骗纯洁女青年。乒乓国手庄则栋1987年再婚的对象是日本公民,基于他身份的敏感性(犯了严重政治错误),谁也不敢贸然同意,最后由邓小平同意才成事。此前他在给天津市长李瑞环的求助信中对自己婚事的称呼就是“个人问题”(“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的个人问题”)。 文革后一度因蹉跎岁月而未成家的大龄青年较多,政府认为事关社会稳定,让妇联、团委出面组织联谊活动,做红娘、搭鹊桥。这一形式制度化的结果就是后来婚姻介绍所的出现。
(参考资料:庄则栋、佐佐木敦子《邓小平批准庄则栋结婚》,“光明网” 2004年5月12日 ;wangtj《“误的”一代》,“黑龙江信息港”“北大荒” 200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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