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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流行于1966年下半年文革批斗高潮时。是一种长约30厘米到50厘米、纸糊锥体(下大上尖)空心的帽子,在批斗会时给被批斗人戴上。帽子上常写有被批斗人的罪名(如反动学术权威、走资派等)和名字。这种形式似乎源于1927年北伐战争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运动给土豪劣绅戴高帽子游街示众。 有别于古代俗语所称恭维人、说好话的送高帽。因峨冠(高帽)博带(阔衣带)是古代士大夫的装束、尊贵的象征。所以奉承阿谀人就叫给人戴高帽子。 与挂黑牌子一样,它是批斗会的一种道具,把被批斗人妖魔化为异类鬼蜮,不当人看待,对被批斗人进行人格惩罚性羞辱的一种方式。另有画花脸、喷气式(土飞机)等。目的在于从心理上彻底打垮被批斗人的尊严,将其“斗垮、斗倒、斗臭”。虽然不是直接施之于肉身的肢体暴力(尚不足以造成身体伤害),却已成为一种摧残被害者身心的刑具;其毁灭性更加甚之。有人就因为不堪其辱而以自杀维护尊严(中国自古就有“士可杀不可辱”的格言信念)。 阶级斗争你死我活、革命不是绘画绣花等流行观念,赋予了这种暴行以合法性。文革意识形态中没有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现代法制概念。许世友曾说:“戴高帽子是对地富反坏的,为什么对自己人也戴?”似乎问题不在戴高帽子,而是给谁戴高帽子(选错了对象)。只要没选错对象,无论采取怎样极端的手段,就是正当的、可以被允许的。 通常批斗会和批斗会后的游街示众,都要给被批斗者戴上高帽子,挂牌子,打锣。有的还让被批斗人自己保管高帽子,方便批斗时随唤随到、随时取用。最高的高帽子,有高到1米多的(据说最高达到1丈),戴时需要用手扶着;最重的高帽子,有被迫害致死的煤炭工业部部长张霖之戴过的60斤重的铁帽子(用细铁丝绑在头上)。高帽子还是批斗者与被批斗者之间猫捉老鼠残忍游戏的一个由头:如果帽子掉了,揉烂了(极易发生),都是挨斗者的过错——态度不好——辱骂、踢打又有了正当理由!传说,相声大师侯宝林自备的高帽子可以根据批斗者要求伸缩拉长,化解了批斗现场的乖戾气氛。 有论者建议,应该把高帽子作为文革刑具之一,纳入文革博物馆的收藏范围。
(参考资料:聂鑫森《高帽子》,《三湘都市报》2004年8月3日;王火《在“忠字旗”下跳舞》,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版;秦晓鹰《历史的错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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